2022年实现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覆盖——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
今年初,陕西省公安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陕西省基层派出所未来3年的发展制定了详尽的路线图。
在这份路线图中,“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5%以上”“新进入公安机关的警力优先分配到派出所至少工作3年”“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派出所所长每5年应当轮岗交流”等亮眼内容被进一步明确。近日,笔者进行了深入采访,全面了解陕西公安派出所未来3年将会怎么干。
全面加强派出所“四化”建设。陕西省新时代公安派出所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推进派出所警务智能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队伍正规化,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警力下沉。通过3到5年不懈努力,实现公安派出所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无房和用房短缺问题基本解决。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5%以上,警务室民警占派出所总警力的40%以上,城市社区警务室民警实行专职化,保证社区民警80%以上的工作时间沉在社区,新警优先分配到派出所至少工作3年。规范设置派出所,原则上一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派出所,人口少、治安好的乡镇可改设警务室。将改革富余出的警力优先充实到派出所。在警力较多的派出所推行综合指挥室、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一室两队”改革;在警力较少的派出所推行“三警合一”或者“两警合一”,将交警或巡警交由派出所统一调度。
派出所职责任务更明晰。派出所主要担负四项职责任务: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
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按照一个警务室一支巡逻队、一个企事业单位一支巡逻队的要求,组建“红袖章”治安巡防队伍,每支巡逻队不少于6人。进一步推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全面推行为民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以户政窗口规范化建设为牵引,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2022年实现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覆盖。社区警务室要“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驻村民警要“找得着叫得来用得上”,坚持“一区一室”(一个社区建一个警务室)和“一室一警或多警+辅警”。在农村地区,4至6个行政村设置一个警务室,坚持“一室一警+专职辅警”,未设置警务室的行政村应当设置警务工作站,警务工作站配备辅警或警务助理。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作为新建小区验收标准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作为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争取到2022年实现全覆盖,创建更多“零发案小区”“零发案村组”和“零发案单位”。
派出所服务从“面对面”延伸到“键对键”。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行更多公安业务线上全流程办理。进一步完善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广在派出所和有条件的警务室设置自助服务设备,实现“网上办、自助办、随时办”和“异地办、就近办、一次办”。在有条件的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建设智能安防体验区。
全面落实“城区派出所民警每人一张床,农村派出所民警每人一间房,辅警每人一张床”的备勤休息用房保障标准。建设完善“小食堂、小洗浴室、小洗衣房、小健身房、小阅览室、小休闲室”等“六小工程”,2022年前基本解决派出所无房危房和业务用房短缺问题。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移动警务终端等装备实现每人一套(部),每三年更新一次。
严禁向派出所下达罚没款数额等指标任务。严禁向派出所下达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刑事拘留数、逮捕数、起诉数、退查率、破案率、强戒数、追逃数等指标任务,全面落实派驻派出所法制员制度,建立健全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建立完善侵犯民警快速反应机制,落实伤病民警救治“绿色通道”、救济慰问、法律援助等制度,对妨害、阻碍民警执法,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侮辱民警人格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对受到心理伤害的民警及其家人及时开展心理疏导。落实民警执法受侵害抚慰金制度。
派出所所长每5年应当轮岗交流。新任所长一般应有两年以上派出所工作经历。推行所长定期轮岗制,一般应任满3年,超过5年的一般应当轮岗交流。建立派出所工作专家人才库,落实关爱派出所民警措施,派出所民警表彰奖励数量应当占县级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总数的50%以上。健全重大任务期间民警未成年子女托管、生活困难家庭帮扶机制。
(董丽君 通讯员郭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