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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严打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

近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陕西省公安厅细化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推进专项打击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涉及我省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四个市。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胡明朗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各级、各部门、各警种强化协作配合,依法严惩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自7月1日开始至2023年6月30日结束,第一年为集中攻坚阶段,即集中开展破案攻坚,形成高压严打震慑态势;第二年为精准发力阶段,即将矛头对准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出重拳打击整治,消除薄弱环节;第三年为深化巩固阶段,即在持续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健全长效机制,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环境。

专项行动工作中,省市公安机关将积极组织民警深入水生生物保护区、水产品交易地、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全面掌握犯罪线索,深化研判比对,为打击破案提供支撑。对于重点线索特别是涉嫌组织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以及非法捕猎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将开展专案经营,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抓一个挖一窝”;对于跨区域团伙案件,省公安厅将采取挂牌督办、多警种协同、跨区域指挥和多地集中行动等措施,强力推进破案攻坚,全力摧毁犯罪网络和窝点,斩断利益链条。与此同时,省市公安机关将强化治安管控和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和重点船舶的排查和治安管控力度,积极会同渔政、水利部门对“三无”船舶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建立涉案水生野生动物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和涉渔犯罪打击整治、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排查联动机制。

(董丽君 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