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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唱响守护曲 ——陕西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纪实

3月8日,陕西省公安厅召开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治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情况。据介绍,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办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5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7人,查获非法捕捞器具58具、渔获物191.3公斤。

2021年以来,陕西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谋划、统筹推进长江流域大保护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集中攻坚行动,有力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精准打击 守护生态环境

陕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动态研判、重点侦控、突出团伙、精准打击”为原则,以破大案、打团伙、断链条、摧网络为重点,以打促禁。

2021年5月9日,城固县公安局破获张某某非法捕捞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大鲵、桃花斑、棒花等7种野生鱼类共计83条。

2021年5月27日,宁强县公安局破获彭某某非法捕猎野生濒危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收缴野生大鲵2条。

2021年6月22日,紫阳县公安局打掉敖某某、袁某、刘某跨省流窜作案团伙1个,现场查获非法捕获的野生鲜鱼5.34公斤;破获陈某某、陈某昌、党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渔获物50条。

2021年9月至10月间,谭某某利用购买的电瓶、逆变器和导电杆自制电鱼器,在镇巴县楮河兴隆镇黑水塘段水域非法捕捞泉鱼93公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此案中,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电鱼器1个、渔获物93公斤。

省公安厅组织我省沿江的宝鸡、汉中、安康、商洛4市公安机关,结合“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扎实开展排查摸底,入户走访,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民警共走访群众1.3万余人(次),收集涉渔违法犯罪线索9条;2次对沿江4市的28处水产品交易市场、98家餐饮场所、37家渔具销售店、44处重点水域开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8条可疑涉渔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

陕西公安机关坚持每月对全省发破案件进行月度分析,从案发区域、重点水域、作案方法、嫌疑人身份、作案工具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警情、知水域、知人群、知动态,提高打击整治效能,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巩固全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贡献。

协作联动 推进综合治理

陕西公安机关坚持协作联动,强化综合治理,主动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联合巡查机制,组织开展联防联查联控,全面落实巡查禁捕措施。

陕西公安机关积极与周边相邻地区、流域延伸地区建立协作通报机制,共同肩负禁捕禁渔、防范打击责任。全省累计出动警力、农业执法人员2.4万余人(次),出动车辆5938辆(次),开展巡查5375次。

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谭某、陈某等3人在留坝县武关驿附近河滩,利用渔网等进行非法捕捞时,被执法人员抓获。 

2021年7月,省公安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在石泉县召开全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暨全省非法捕捞渔具“三无”船舶销毁活动,对2020年以来收缴的部分非法捕捞渔具480具、“三无”船舶21艘进行了销毁。石泉县和西乡县在交界水域建立了禁渔联合执法机制,对交界水域非法捕捞、禁钓情况开展拉网式联合巡航执法,实现交界水域无缝对接。

宝鸡市凤县和甘肃省两当县、徽县联合开展了嘉陵江流域陕、甘省际交叉巡查活动。商洛市、河南南阳市、湖北十堰市,以及商洛市商南县、丹凤县,河南西峡县、淅川县联合签署了《长江流域交界水域禁捕联防联控工作协议》,明确了长江禁捕联防联控工作目标、协作机制、工作重点、成果交流等内容。

打防结合 宣传力度不减

目前,我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呈现出涉及水域面广分散、电鱼网鱼违法犯罪较多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陕西公安机关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常态化打击整治破坏生态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在加强打击的同时,陕西公安机关坚持宣传助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非法捕捞宣传活动,通过走访渔户、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固定宣传牌、悬挂和粉刷禁渔标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捕法律政策,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陕西公安机关积极联系陕西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三大运营商,向省内手机用户发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短信,累计发送8000万余条,营造了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和法律震慑效果。 

(董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