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以数据治理为重要手段 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智能化建设
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业务融合,着力打造“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不断提升全省司法行政智能化建设水平。着眼“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要求,狠抓数据治理工作,有效破解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分散、信息孤岛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为全面提升辅助决策和综合预判水平,推进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数据支撑。
构建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司法行政业务信息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采用微服务架构,统一规划建设具备数据资源多源汇聚、数据质量自动探查、数据关系智能构建、资产目录活化更新等能力的司法行政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数据流转速度,提升数据服务效率,实现司法行政信息“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使用”。
强化数据采集汇聚。推动数据采集模式向移动化、智能化转变,在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上,推广移动执法终端、突出“微应用”,不断增强数据采集的便捷性、实时性。以“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为原则,坚持“因需采集、应归尽归”,开展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现已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行政执法人员等5个主题库,形成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执法监督等12个业务标准库。
聚焦数据质量管理。通过对原始数据的清洗、转换、稽核、加载,从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准确性、唯一性、关联性等多个维度进行数据质量管理,实现数据问题的线上跟踪、专题治理和整改反馈。数据质量的循环管理,确保了业务管理部门有平台发现问题,信息化管理部门有方法跟踪问题,数据使用部门有渠道反馈问题。
开放数据资源门户。探索数据服务理念,率先开设司法行政系统数据资源门户,通过门户集成各类数据应用功能,实现数据资源的线上申请和调用。自3月份上线运行至今,已归集各类数据220万余条,开放数据共享接口12个,累计向省政府平台推送各类业务数据28万余条,从外部数据源调用各类数据1.7万余次。
据悉,下一步,陕西省司法厅将致力于构建高效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加速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从业务单一信息化应用到数据融合智能化应用的跨越式发展,通过数据应用重塑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履职能力持续升级。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