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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出台“四化”建设意见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有效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出台《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安排部署。

《意见》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以司法行政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工作标准、推动工作规范运行、强化科技智能支撑,有效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提供坚实的法治体系保障。

《意见》坚持“突出重点、一体推进;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动态完善、提升效能”工作原则,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整体提升思路,指导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从2020年至2022年,分三年时间,推动实现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化保障、标准化指引、规范化运行、智能化支撑”的工作目标。确定2020年为规范建设年,主要是全面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流程、标准,初步构建形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制度规范体系。2021年为深化落实年,主要是推进落实已经成形的制度安排、工作流程、服务标准。2022年为巩固提升年,主要是对修订、新增制度进行实践检验,推进“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制度建设长效机制。

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意见》围绕推进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4个方面,提出了29项具体建设目标。

一是推进工作制度化。《意见》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司法行政制度体系,用制度促管理、保规范,努力破除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障碍。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省统筹协调工作制度、完善行政立法工作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刑事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制度、完善法治宣传工作制度、深化律师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证工作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完善仲裁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健全完善队伍建设制度12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司法行政整体工作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二是推进工作标准化。《意见》要求,以标准化为标尺,在管理、服务、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遵循司法行政工作规律,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建立以运行标准、建设标准、管理服务标准、监督评价标准等为内容的司法行政工作统一化、标准化体系,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主要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标准化、推进法律服务标准化、推进监管场所管理标准化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标准化4项重点业务领域标准化建设为牵引,带动整体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

三是推进工作规范化。《意见》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提高工作质效为目的,精简规范办事流程,大力推进“流程再造”,推进建立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流程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盼。重点通过推进行政立法工作规范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刑事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范化、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等7个方面,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推进工作智能化。《意见》要求,坚持效能导向,以智能化规范业务流程,推动工作向标准化发展;坚持服务导向,以智能化提升政务服务、法律服务水平,有效解决便民服务中的难题;坚持数据导向,以智能化发掘释放大数据潜在价值,提升辅助决策和综合研判水平;坚持创新导向,以智能化创新制度机制,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基本建成纵横贯通、全面覆盖、融合共享、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主要通过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智能化、行政立法工作智能化、行政执法工作智能化、刑事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综合保障和政务管理智能化6个方面,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整合优化。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及时跟进督导,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稳步有序推进“四化”建设工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