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两案例入选最高院典型案例
5月14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太白县人民法院审结的曹会勇寻衅滋事案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开发商“自我举报”无证卖房毁约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
在曹会勇寻衅滋事一案中,被告人曹会勇在疫情防控期间,酒后陪朋友到太白县医院就医,无端随意殴打医生致轻伤,并脚踢上前阻拦的护士,谩骂医生。太白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曹会勇有期徒刑二年。
在开发商“自我举报”无证卖房毁约一案中,李某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并交纳全部购房款。其后,该房地产公司在案涉开发项目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案涉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将李某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无效。西安中院经审理认为,该房地产公司为获取超出合同预期的更大利益,违背合同约定,提起本案诉讼主张合同无效,显然与社会价值导向和公众认知相悖,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近年来,陕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犯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注重在司法裁判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法律的温度,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记者 马黎 见习记者 刘坤 通讯员 张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