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两“翼”,“未”爱护航
为引导和促进我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科学发展,推进新时代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教育厅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联合印发了两项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2018年11月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受聘担任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法治副校长
2019年12月1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受聘担任西北大学附属中学的法治副校长
2018年5月1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张洋受聘担任西安市经开第一学校法治副校长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严格规定了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的基本条件、聘任程序、管辖分工、解聘改聘等内容,规范了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方式,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基本任务,包括协助学校完善落实在校学生法治教育、校园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健全预防管控校园性侵、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机制,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职责。《关于建立“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巡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组织保障等,强调要在“问题导向、教育为先、保护为要、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下,进一步拓宽法治教育平台,提升法治巡讲质效,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完善检校合作机制。
两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省未成年人检察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犹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机两翼,助力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犯罪预防更有效果。下一阶段,未检部门将紧紧围绕检察机关职能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结合疫情期间特殊状况和青少年法治、心理教育需求,研发青少年“法治微课”,开通线上普法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