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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出台《意见》 多项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

●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个性化、定制式、一揽子法律服务

●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法律援助

2月23日,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努力为推动我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加快推动法规规章建设、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等五大部分。主要内容有:健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立法工作机制,在组织起草涉及民营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听取和了解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凡是有悖于平等保护、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要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坚决杜绝违法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条款;选取群众关注度高、与民营企业关系密切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完善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方便民营企业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申仲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个性化、定制式、一揽子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活动,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队与重点民营企业一对一结对,开展全面专项公益法治体检;设置“一带一路”服务专窗,开辟“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及时高效公证法律服务;组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团队,支持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协调民营企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吸收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士担任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开通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法律援助,为民营企业分忧。(记者 成全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