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2019年陕西法院十大亮点工作
因为心中有信仰,所以脚下有力量,每一个亮点工作背后,都承载着陕西法院人的向往和追求,就是将正义送去需要的地方。
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快马加鞭。回首过往,陕西法院人迈着坚定的步伐,奋进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展望未来,他们将用正义书写华章,再创陕西法院新的辉煌!
今天,我们隆重推出2019年陕西法院十大亮点工作,邀请您共享陕西法院优秀成果!
1、全省法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2019年,全省法院始终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一审审结郭锐卓、余彦新、吕鹏飞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72件2243人,判处死刑2案3人,判处财产刑169案940人3.17亿元,判处“保护伞”案件4件6人。
全省各级法院严格证据裁判标准和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未予认定黑恶势力犯罪30案164人,宣告缓刑49人;牵头制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和量刑意见,开展“三秦飓风·2019”涉黑恶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行业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03份。
2、全省法院和省高院受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
2019年,全省法院全年受理案件76.26万件,审执结案71.5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9.56%和20.33%。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9592件,审执结案9128件,同比分别上升13.92%和15.41%。全省法院和省高院受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全省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181件,同比增长18.3%。
为有效应对案件持续大幅增长态势,全省法院通过加强办案调度、推进繁简分流、整合审判资源等措施,在全省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办案任务,有力维护了公平正义。
3、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高院于2019年11月制定发布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紧密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突出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出了3大部分18个方面35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服务保障的功能定位,强化了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措施路径。同时,按照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协同发展,力求产生综合治理效应,既有宣示性、倡导性内容,又有前瞻性的发展规划和较强操作性的措施,为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有效融合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4、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提供司法服务
2019年,省高院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指导西安铁路两级法院进行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在西北地区率先建立融生态恢复、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于一体的司法平台——“秦岭”“安康”司法保护基地。
“秦岭”“安康”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全面贯彻了“谁破坏,谁修复,重在保护与修复”的恢复性审判工作思路。对于各类环境资源被破坏后无法修复原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不可再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异地补植树木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探索出“青山+”的环境资源司法替代性修复之路,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标志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
5、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2019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战结束后,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的第一年。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全省法院总结经验、紧盯目标、深化举措、奋力拼搏,执结各类案件22.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72.9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了37.25%和25.36%。
部署开展的“三秦飓风·2019”执行专项行动,加大涉民生、涉金融债券、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力度;加强信用惩戒,自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14.53万件,执结金额244.07亿元,促使2.21万名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制定《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更加完善、更加高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形成了强大执行威慑。
6、全省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自2019年12月1日起,全省法院在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试点工作,机动车事故案件中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适用城镇居民标准。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体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同等尊重和保护。
试点工作是全省法院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的重大部署,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人身权利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将充分维护受害人权益,有助于营造尊重个人生命权、健康权的社会氛围。
7、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36名被告人无罪。同时,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1.29万名被告人指派律师,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依法对15670案18681名被告人给予从宽处理;落实减刑假释政策,依法裁定减刑1.08万人、假释39人,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部分服刑罪犯特赦任务。
8、依法审理辛海平故意杀人案
2019年8月23日,省高院公开宣判上诉人辛海平故意杀人一案(302公交车案),裁定驳回辛海平的上诉,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辛海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辛海平为泄私愤,于2018年6月22日15时38分许,在车牌号陕AN1311的302路公交车上,持随身携带的剔骨刀砍杀车上乘客,并在停车后下车砍杀路人,致4人死亡、7人受伤。本案在公开审理过程中,对众多被害人及死者亲属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对赔偿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并从严惩处了被告人辛海平。本案的审理,遵循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彰显了法治精神、保持了司法震慑,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强了公民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9、建设“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2019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3630件,同比上升16.42%。依法审理了“永和豆浆”“黑猫警长”“葫芦娃”“西凤诉西凤凰”等知识产权案件,保护了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
省高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工作,首次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2019年陕西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全面展示了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绩、经验和特色,极大提升了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力度,为我省知识产权审判、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提高了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认同度。
10、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激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两大发展动能”,分别完成了19项改革和21项信息化建设任务。制定《关于推进全省法院审判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修改《审委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出台《加强院庭长个案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办法》,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保证司法办案公正高效。全省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7.33%、同比上升1.49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181件、同比增长18.3%,一审案件改判率下降0.26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15.99天。修订《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扩容二、三级专网,改造审判执行管理系统,新建陕西法院“私有云”和数据管理备份中心,启动、升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电子送达、网上缴费等系统,加速提升审判执行工作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应用水平。
时间新故相推一往无前
奋斗接续发力永不止步
2020年
全省法院
将奋发有为、开拓进取
不断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