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宣讲团在陕开展宣讲活动
7月22日至23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宣讲团一行6人,由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原副局长邓甲明带队,在陕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讲活动。
22日下午,陕西省副省长胡明朗在省政府会见了司法部法律服务宣讲团一行。胡明朗代表省政府对宣讲团来我省宣讲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他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此次宣讲为契机,围绕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特别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让老百姓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
邓甲明通报了司法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讲活动情况,对陕西省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政府副秘书长唐少鹏,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副厅长李艾平陪同会见。
23日上午,宣讲团在省司法厅举行了公共法律服务陕西宣讲视频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原局长邓甲明、广东省司法厅原巡视员余继军、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凯进行了宣讲,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主持宣讲会。
宣讲团分别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广东经验”、“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十个全新解读”为题,介绍了两办《意见》出台的背景,阐释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刻意义,既明确了目标任务,又提供了经验借鉴,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有系统的归纳梳理,又有准确的扩展解释,为我省更深刻领会两办《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王永明厅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把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贯彻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互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法律服务政策衔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科技支撑、服务运行、标准制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要强化基础建设,依托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司法所等现有资源,着力推进临街一层无障碍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实体平台建设。要大力推动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方向延伸扩展。要巩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的成果,不断提升服务的质效。要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四要坚持改革创新,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同时学习借鉴广东、安徽、江苏等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盼,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省司法厅全体干部,省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协会等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听讲,各市、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业务主管部门干部,法律援助中心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听讲。
宣讲活动期间,邓甲明一行还实地调研了陕西省司法厅指挥中心、陕西法律服务网运行情况以及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西安市司法局局长张华俊、莲湖区政法委书记上官拥军等领导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