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扫黑除恶、打保护伞、“村痞”“村赖”也纳入到扫黑除恶行动中!青岛70名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查!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青岛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进驻山东和下沉青岛督导期间,青岛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部署要求,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响扫黑除恶“山东战役”青岛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9月底,青岛全市公安机关在侦涉黑组织案件5件,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39个,破获刑事案件469起,刑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18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146万元;全市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案件83件246人,提起公诉35件147人;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4件,判决18件70人,其中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

高度重视,逐级传导压实责任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开展伊始,就以青岛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青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瞄准11类黑恶势力犯罪,明确“依法严厉打击、深挖彻查‘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三方面11项具体措施,并且围绕实施方案先后制定出台12份规范性文件,形成组织有力、衔接顺畅、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专项斗争工作格局,为依法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实保障。青岛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扫黑除恶“山东战役”青岛战时指挥部,以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市)两级全部成立由市直或区(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政法委,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运行顺畅的组织领导体系,实现了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合力。

青岛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着力加强组织协调,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山东战役”青岛攻坚战,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等部门每天调度研判各区市各部门“山东战役”进展情况。市、区(市)、街镇三级全部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部门积极作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青岛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承担着更加直接和重要的职责。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按照纪委监委公开处理一批、公安机关公开移送一批、检察机关公开提起公诉一批、法院公开宣判一批的要求,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不断向社会公开扫黑除恶最新“战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青岛市各级公安部门紧盯农村地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围绕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娱乐服务等重点行业,持续深化严打整治;青岛全市法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市两级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依法从快从严批捕、起诉,李沧区检察院曾在一起案件办理过程中,于公安机关立案当日就及时介入,案件提请逮捕当日即对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重拳出击,严打高压各类黑恶势力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青岛市始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专项斗争中,青岛市对于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坚决予以严惩,绝不手软。如赵某、于某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岛市宣判的第一起涉黑案件。赵某、于某某等人自2001年起在黄岛区武夷山市场通过经营“洗头房”的方式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至2007年底逐步发展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今年3月,青岛市黄岛区法院依法判决赵某、于某某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罪,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随后赵某等14人向青岛中院提起上诉,该案于近日二审宣判,维持了原审对其定罪量刑。

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同时,积极关注社会治理的“细枝末节”,把横行乡里、欺负弱者的“村痞”“村赖”也纳入到扫黑除恶行动中。例如琅琊台管区陈家台后村村民肖某家门口经常污物堆积,恶臭扑鼻,经调查后发现系住在其屋后的一名女子所为,在查证有关情况后,在村两委及派出所民警的共同劝诫下,该女子答应不再有类似行为。

黑恶势力犯罪猖獗很大程度是由于背后的“保护伞”,青岛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注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绝不姑息。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多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予以坚决查处,其中不乏行为持续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此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截至9月底,青岛全市共梳理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01件,查实并处结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人;其中,查处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1起70人。

深入基层,广泛发动人民群众

安全稳定,重心在基层

青岛市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真正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青岛市扫黑办、各区市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纷纷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设立奖励机制,鼓励人民群众提供线索,积极踊跃参与到专项斗争中。对于群众提供的线索,也是确保做到件件有回音,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如青岛今年来成功侦破的第一起把持基层政权的涉黑犯罪案件——李某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就是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由莱西市公安局展开初查,青岛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又牵头成立专案办案中心,经过大量缜密细致的取证工作打掉了以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原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某等人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

要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首先必须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更广泛地传播,让更多人知晓其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参与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青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必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仍任重而道远,必须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不断强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实效,畅通举报渠道,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切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