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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处置不拖延

本报讯(记者 詹君峰 通讯员 王和才)“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从中选取实名举报、反映问题清楚的线索挂牌督办……”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直查快办督办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作出部署。

  海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对2014年以来查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支持、放纵和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是否存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失职失责、推动工作不力等问题。

  省纪委监委明确具体处室全程负责,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实行台账管理,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建立月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通过挂牌督办、交叉督查等方式,压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对涉黑涉恶领域重大问题线索,直接由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直查快办。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盘棋”思想,积极行动,不缺位、不懈怠,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屯昌县纪委监委整合信访室、党风室、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将巡察、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工作充分结合,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万宁市纪委监委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2014年以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筛查,研判有没有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及领导干部失职失责方面的情况。

  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主动介入,第一时间参与,实施同步侦办、同步立案,强化纪法贯通、协调推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出击、主动对接政法机关,联动互动,形成高压和强力震慑,形成强大合力,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严查快处。”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