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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七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统筹协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近日,天津市司法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建立本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制度规定,会议由市司法局牵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工作职责是统筹协调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衔接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对接;沟通交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意见;落实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任务及政策措施等。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为全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及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天津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59件。今年以来,天津市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2980多人次,对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