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法律援助工作: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2017年,西藏拉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加强机制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办案质量、多方联动为抓手,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升为困难群众维权办案的能力水平;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工作亮点,形成法律援助“暖人心、稳人心、得民心的新局面。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760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民事案件621件,刑事案件133件,执行案件6件。法律咨询4779件,代写法律文书414份,来电来访咨询4816人次。在接办的案件中,挽回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为使法律援助工作有章可循,拉萨市相继出台了《法律咨询接待制度》《接待人员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法律援助办案流程规范化实施等制度》等28个工作制度,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来人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等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前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不厌其烦。坚持文明接待、首问负责。对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当场能够解答的立刻予以解答,或及时约请律师给予法律咨询,为来访者排忧解难。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做到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一趟能解决,决不让他跑第二趟,今天能办的决不拖到明天,本周能办到的决不拖到下一周。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对社会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精神,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各接待单位对凡是到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的,都要在24小时内,将情况反馈到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初步审核,填写申请表,报请审批,并及时落实好案件承办人,进入援助程序,同时,电话通知有关法律服务单位具体援助办理事项,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
拉萨市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部门是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直接单位。建立与之联动协作机制,是方便当事人的重大举措。通过制定协调联动制度,在各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实现全市法律援助多方参与、协作紧密、运行有序的良好格局。目前,拉萨市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援助机构均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老年人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绿色通道”等便民维权岗,凡是到相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都能够快捷地得到法律帮助。2017年,还在拉萨市看守所、拘留所建立并启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确立了以看守所教官为联络员的看守所法律援助联动机制,为在押人员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不让一名困难群众因请不起律师而打不起官司”。从2013年开始,拉萨市法律援助机构联合《西藏商报》,以每周三开设《法壹周》《互动》等专栏,与西藏电视台《民生进行时》栏目,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让媒体作为法律援助宣传的喉舌,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并明确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经济困难群体作为法律援助宣传重点,让困难群众认识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学会运用法律援助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有效措施,切实转变法律援助方式,扩大受援面,建立快捷服务联动机制。针对困难群众的行业分布、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主要特点、援助需求和了解信息的主要方式、渠道等实际,联合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制作和发放法律援助“便民一卡通”,覆盖全市。各县(区)通过调研,在本辖区内对贫困户、经济困难户、低保户、智障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备案存档,发放“法律援助便民一卡通”,当这些弱势群体遇到法律相关事宜时,出示法律援助“便民一卡通”,即可在全市范围内的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并享受绿色通道。目前,全市发放“便民一卡通”近万张。
办理市政府、政法委等部门督办、转办、特殊事件情况。截至目前,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了政府转办案件49件,上级部门督办28件,信访转办案件64件。积极参与达孜县“吞米岭雷龙华施工”特大信访案件、“中和广场”上访案件、“顶峰租赁户”上访案件,并处理“8·09”特大交通事故的善后赔偿等事宜,获得了拉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