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首次提起公益诉讼案开庭
北京检方首次提起公益诉讼案开庭
涉事公司被控违法排放废气污染环境;检方诉排污企业,要求赔偿89万元
昨日,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参与庭审。
5月8日,北京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北京市四中院开庭。本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认为企业违法排放废气污染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起诉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多彩联艺公司),要求赔偿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共计89万余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昨天上午,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方对污染环境的事实表示认可,但对赔偿数额提出异议,认为检方委托的鉴定扩大了环境污染的损害。双方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案件未当庭宣判。
检方诉称企业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5月8日上午九点半,北京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北京市四中院开庭审理。
北京市四分检在起诉书中提到,多彩联艺公司在生产基地从事钢结构制造过程中,喷漆工艺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喷漆场地未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注册信息显示,上述公司位于大兴区,主要销售金属、建筑材料和化工产品,业务范围还包括加工轻钢和彩钢。
起诉书提到,根据公司油漆、稀料出库单,2016年7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该公司累计使用油漆39750.5kg,稀料8779.5kg,共计48530kg。在环保部门认定其存在违法行为并罚款后,该公司对大气环境的损害情况持续进行。
因此,检方在起诉请求中,要求多彩联艺公司停止对大气环境的侵害,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同时赔偿“因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894880元”,以及相关鉴定费用。
被告企业因污染问题当庭致歉
“真诚地请求社会原谅,并在今后杜绝污染情况再次发生。”多彩联艺公司委托两名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其在庭审过程中多次表示,因污染问题向社会公众致歉。
被告称,对于检方提出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鉴定费用等请求均表示同意,也愿意赔偿对生态造成破坏的合理损失。
“事实上,多彩联艺公司已停止了对大气环境的破坏,积极缴纳罚款,公司设备厂房均已拆除。同时,公司愿赔偿因排放污染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合理损失。”代理人表示,公司在大兴的厂房已经拆迁,不再产生对大气环境的损害。
■ 追问
企业排污,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该案的庭审焦点,集中在企业排放污染后,对大气污染的赔偿数额上。
起诉书显示,经北京市四分检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鉴定,多彩联艺公司违法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致生态环境损害无法通过恢复工程进行恢复,通过“虚拟治理成本法”量化,该公司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894880元。
在庭审过程中,鉴定人称,上述鉴定是经过收集资料、现场查勘、专家咨询和市场调研后,对损害进行评估的结果。鉴定基础数据及材料信息均来自检方。
多彩联艺公司对鉴定意见不认可。其表示,鉴定对造样成本、工时等评估过高,鉴定结果扩大了损害后果。比如,鉴定机构按8个月每天工作8小时来计算损害时间,并没有扣除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停产停电的日期等。
鉴定人回应称,即便没有扣除相关休假及停产工时,在总体上也不影响相关内容的计算。
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的四分检刘晨霞检察官表示,类似于大气污染、水污染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由于具体的污染值无法计算,再加上水或者大气的流动性与迁移性,很多污染排放到空气与水中就排走了。在起诉多彩联艺公司案件中,检方提出89万余元的赔偿金额,并不是惩罚性的赔偿,而是考虑大气遭到污染后无法修复,通过虚拟量化计算的方法,来判断侵害环境的赔偿责任。
刘晨霞检察官介绍,目前在国内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部分案件也采取这个方法,“赔偿金会用在大气治理及环境保护方面,但如何使用还要待法院判决后才能确认”。
■ 背景
被告公司被处罚后仍继续排污
2016年12月9日,大兴区环保监察支队出具意见书,认定多彩联艺公司存在“喷漆废气、焊接产生的焊烟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大气环境;生产加工基地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等环境违法问题。
大兴区环保局同日决定对多彩联艺公司喷漆、焊接电源开关箱予以查封,并于2017年1月13日对公司处罚20万元。
此后,北京市四分检于2017年3月30日、5月3日到多彩联艺公司调查,发现其违法行为仍在持续进行。
对此,多彩联艺公司的代理人解释,在环保部门查处时,公司还有一些订单尾单没有完成,所以被处罚后仍进行生产。由于后期生产时的大部分设备已被查封,因此造成的损害应该较小。
检方认为,多彩联艺公司直排有机物废气,造成大气污染,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相关单位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院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单位提起诉讼的,检察院可支持起诉。
考虑到“没有法律规定的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北京市四分检根据《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北京市四中院于2017年6月29日受理该案,并于同年7月31日到多彩联艺公司生产基地现场勘验。办案法官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设备也被移至车间外。
法院认为,对于将要发生的污染破坏行为应当予以预防,以实现对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最大保护。
根据相关材料,初步证明多彩联艺公司的生产活动具有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风险。该公司虽然已停止生产,但仍存在恢复生产继续污染环境的可能性,且其曾经在接受行政处罚后仍存在侵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行为保全措施,防止损害扩大,保护生态环境。在实地调查后,法院在开庭前做出行为保全裁定,禁止多彩联艺公司在该生产加工基地从事涉及喷漆、焊接及废气排放的生产行为。(记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