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成立全省首个地方立法市民库
3月14日,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市民库建立,55位市民接过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的聘书,成为该市首批地方立法市民库成员。这也是全省首个地方立法市民库。
台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於艳华介绍,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去年8月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启动了地方立法市民库选聘工作,10月完成人选推荐,11月讨论通过了首批55名市民库成员,探索以机制体制的改革促进立法工作提升。
“市民库让市民意见表达有了更好的平台和通道,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导向。”台州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王善金是立法市民库成员之一。受聘成为立法市民库成员后,王善金当场就2018年市政府提请的1个二类法规项目——《台州市民营企业信用促进条例》提出建议:“信用不仅仅是企业,还包括政府和社会。”他希望通过立法,进一步促进台州整体信用形象的提升。
同为立法市民库成员,程龙不仅是一名律师,也是一名环保志愿者。“今后,我将积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现实中碰到的群众关心的问题,让地方立法更接地气。”程龙说,这几年,他一直关注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工作。在聘任会现场,他也就二类法规项目《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提出了建议。
2015年7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台州成为全省首批可以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截至目前,台州共出台了5部地方性法规。
“这次建立地方立法市民库,是我市开门立法的一项创新举措。”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坚介绍,立法市民库成员是台州各行业、各领域中声望较高、群众基础较好的市民代表,能将基层的民意直接反映到立法工作中,为台州立法决策提供最直观的参考。立法市民库建立后,成员们将成为台州立法工作的信息采集员、普法宣传员和执法监督员,发挥立法参谋、法治宣传、社会监督作用。
於艳华介绍,首批地方立法市民库成员的聘期与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相同,市民库实行有序增补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履职情况、实际需求等适时调整市民库人员组成及数量。(通讯员孙秦洲 马颖文 记者 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