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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首个扶贫巡回法庭挂牌成立

 

揭牌仪式现场

 

3月16日上午,海南海口中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指导琼山区法院在扶贫联系点所在的琼山区甲子镇挂牌设立扶贫巡回法庭,并举行了揭牌仪式。该法庭是我省法院设立的首个扶贫巡回法庭,是海口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工作大局的又一具体举措,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高院院长陈凤超的指示精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海口法院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扶贫巡回法庭在甲子镇政府设立了巡回工作点,向外公布办案法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着力打造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案件速立速审速执的“一站式”便民窗口,维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该法庭的受案范围包括在扶贫工作中发生的纠纷,涉贫困户的纠纷和案件,侵害贫困户权益的案件及涉扶贫领域的其他案件等。

  据介绍,工作机制包括建立联络员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在法院和扶贫工作联系点之间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对接,把驻村第一书记纳入联络员名单,在法官与联络员之间架起沟通桥梁,促进矛盾纠纷联动化解。采取“一重一微三优三免”便民措施。“一重”即注重诉前调解;“一微”即在联络员、法官中建立工作微信群,便于及时发现纠纷和调处矛盾;“三优”即对涉扶贫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三免”对贫困户免交诉讼费、申请执行费、申请费。强化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适用。对因查无财产线索及确实无法执行财产到位的申请执行的贫困户给予司法救助,为参加诉讼的贫困户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其诉讼。建立普法宣传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在基层干部、贫困户中普及扶贫政策和法律知识,促进贫困群众学法用法及依法理性维权。实行小额纠纷一裁终结、简易案件“要素式”裁判模式和普通案件“一站式”解决模式。普通案件由一审法官和二审法官在巡回法庭工作点现场联合办公,对不服一审判决的普通案件,二审法官现场受理、现场审判,确保纠纷快速审结。

  目前,海口中院已在本院抽调资深法官成立扶贫案件合议庭,负责审理、执行本院受理的扶贫案件,并指导下级法院审理、执行扶贫案件。同时正在抓紧出台审理执行扶贫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下一步,将在总结海口市琼山区法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把扶贫巡回法庭的工作在全市四个基层法院全面推开。

  揭牌仪式结束后,海口两级法院干警在甲子镇墟上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精准扶贫政策,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也为帮扶对象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记者 陈敏 肖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