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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实施《监狱管理规范》 纳入地方标准属全国首次

1月22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监狱管理局获悉,1月11日,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四川省地方标准公告“2018年发字第1号”正式发布,《监狱管理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次将监狱执法管理主要工作一次整体性纳入地方标准。

  在22日召开的发布与宣传贯彻会议上,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监狱管理规范》包含了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生活卫生管理和民警管理等6项标准。

  其中,《刑罚执行》部分,主要围绕罪犯自入监到刑满释放全过程,包括收监、减刑、假释、释放等执法程序的规范性要求;《狱政管理》部分对监狱各项具体行政管理活动,如罪犯行为养成、计分考核、行政奖励、会见、通讯、离监探亲、特许离监等环节进行规范;《教育改造》部分,主要对罪犯服刑期间开展的集体教育、个别教育、“三课教育”、社会帮教、教育改造质量评估等工作进行规范;《生活卫生管理》部分对罪犯的生活、医疗、疾病防控、病亡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劳动改造》部分,适用于规范罪犯在劳动改造过程中的行为、效果评价与安全等要求;最后的《民警管理》部分,则是针对民警礼仪、教育培训、心理健康维护等方面进行规范。

  该《监狱管理规范》以“标准编制不涉密、可公开的原则”,对涉及监狱工作秘密的具体事项与程序规定进行妥善处理,确保标准既在内部执行,又可对外公开。比如,在第四部分生活卫生管理中规定,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狱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对监狱食堂进行监督指导;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监狱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017年,四川监狱提出要在全国率先申报监狱管理地方标准。经过项目审查、立项审批、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2018年1月11日,省质监局以四川省地方标准公告“2018发字第1号”正式发布了《监狱管理规范》系列标准,自立项审批到形成文本、专家审查、报批发布,仅用了不足200天的时间。四川由此成为全国首家实现监狱执法管理主要工作一次整体性纳入地方标准的省份。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