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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群众利益无小事 心系民生攻“小案”

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破小案”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盗抢骗”“飞车两抢”“街头扒窃”及“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侦破了一大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赢得了群众满意。

2017年,湖北省打击“盗抢骗”犯罪实现“三升一降”目标:共侦破案件7万余起,侦办跨省跨市案件2万余起,抓获嫌疑人近2万名,同比分别上升37%、60%、39%;共立案17万余起,同比下降18.5%。

高位谋划周密部署,推动破“小案”会战纵深开展

湖北省公安机关既集中精力破大案,又坚持不懈管“小案”,以“破小案”促进“大和谐”。2017年初,湖北省公安厅相继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破小案”工作,并将“破小案、保民安”攻坚行动列为年度全省六项重点工作之一。

各地各警种部门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推进“破小案”大会战向纵深开展。

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结合“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专门成立行动领导小组,整合打击“盗抢骗”办公室、“四侦一化”合成作战中心、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刑侦情报研判中心“一室三中心”资源,实现组织、协调、研判、指挥一体化运作。各地公安机关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现实体化、实战化运作。

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部署全省治安系统及派出所开展“破小案、保民安、创满意”专项行动,要求将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及车内财物、盗窃非机动车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作为主攻方向,快破现行案件、开展积案攻坚、组织抓逃追赃,通过更多地“破小案”,带动推进更好地控发案。

武汉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万警进社区”活动,全局民警对口联系全市1287个社区、1883个村,围绕打击违法犯罪、完善群防群治等开展工作;襄阳市公安局三级联动,以民意为坐标确定重点整治区域,掀起“破小案”热潮;黄石、十堰、荆门等地公安机关集中力量破“盗抢骗”案件,严打系列性、职业性犯罪团伙。

快破现案专打串案,确保侦查破案质效兼取

对于现行“小案”,快速高效的处置对案件的侦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湖北公安机关从规范接处警、立案等源头环节抓起,各级公安机关在接报案件后,快接警、快出警、快处警,第一时间勘查现场、第一时间调查走访、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受理案件,提高现场抓获、破案成功效率,并以破现案带破积案。

同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落实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度,最大限度提取痕迹物证、生物检材、视频资料、电子物证,不断提高“小案”现场的勘验数量、质量,夯实侦查破案基础。

对跨区域、流窜团伙作案,湖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视频会商、反应灵敏、快捷精准、扁平高效、一呼百应”的刑侦新型勤务指挥体系和“一室三中心”工作效能,运用网上查控、刑事技术信息化手段开展类案侦查,加强与金融、通信等行业部门的资源整合、深度协作,实现以“专业打职业”,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

针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各地党政部门牵头、以打开路、综合发力,有效实现了源头管控。

下大力气追逃,强力挤压犯罪生存空间

针对“盗抢骗”等“小案”在逃犯罪嫌疑人较多等问题,湖北公安机关紧盯“小案”在逃犯罪嫌疑人,下大力气、定狠措施,全力开展缉捕工作。

行动中,各地组建追逃专班,实行“一逃一档”,有针对性地制定抓捕方案。每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运用DNA信息对比等手段,深挖彻查余罪。湖北省公安厅以案情重大、长期挂网、久抓不获为标准分批次下发省督在逃犯罪嫌疑人名单,对下发之日起30天后,研判及抓捕工作仍未取得明显进展的,直接组织警力或指定其他地区组建专班进行抓捕。

2017年底,全省各地“盗抢骗”在逃犯罪嫌疑人存量下降80%以上,其中12个重点整治地区实现在逃犯罪嫌疑人存量、新增在逃犯罪嫌疑人“双零”目标。

(人民公安报记者彭栋通讯员李宗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