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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抓实载体健全机制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贵州黔西抓实载体健全机制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6年,贵州省安全感测评群众满意度达97.78%,比2014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在全市排名第一;

  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并上报司法部表彰;

  ……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黔西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近年来,黔西县以“法治毕节”创建为契机,围绕破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解决机制滞后”等系列难题,积极探索创新“543”(“五中心”搭建载体,“四结合”提升能力,“三保障”凸显成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模式,强化底线思维,服务民生保障,化解矛盾纠纷,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抓实载体,创新机制有效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2017年初,黔西县委高度重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范畴和县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2016年以来,黔西县财政拨款140万元,组建黔西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五个中心”,有效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创建人民调解中心。中心内设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重大疑难纠纷等9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和15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3个多功能人民调解室,建立100余人的化解矛盾纠纷人才库。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轴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调处疑难复杂纠纷261件,其中医疗纠纷214件,调解成功197件,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17件,涉及金额1378万元,已全部督促支付到位。2017年5月,黔西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黔西县坚持“窗口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实现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律师服务、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办理和法律服务“一站式组合多窗口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法律服务需求。

  ——创建群众工作司法服务中心。黔西县有效整合律师资源,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涉访当事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表达合理诉求,逐步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2017年来,该中心依法处理突发事件11起,其中疑难矛盾纠纷4件,信访积案3件,引导进入司法程序4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创建法律援助热线呼转中心。黔西县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服务范围拓宽到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救助、社区矫正、律师服务、法治宣传等领域,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县直部门和各大型企业均公开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群众通过远程拨打12348热线获取相应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已接受12348服务热线解答电话咨询近1200人次。

  ——创建司法服务网络中心。该县以“互联网+”的思维,开设县司法行政门户网站、“黔西司法”微信、司法行政专网,创建“三位一体”网络中心,为群众提供办事流程查询、疑难问题解答等服务,切实解决当事人跑路难、效率低、办事来回折腾的现实问题。

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凝聚公共法律服务强大合力

  该县在筑牢公共法律服务载体平台的基础上,以“四个结合”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管用实用。

  ——“上、下”配套。该县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服务阵地前移,在全县29个乡镇(街道)及363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群众工作司法服务中心触角延伸至乡镇和村居,既让基层一线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又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第一手资料。2016年以来,上下联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166起,解决群众申办事项450余件,达成协议涉案金额8900万余元。

  ——“左、右”联通。该县政法系统各部门积极互动,联合制定执业律师、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由县司法局组织22名专职律师分别入驻公检法信访接待大厅,积极参与接访、信访案件评析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47件;与县武装部、总工会、人社局、妇联、残联、看守所、戒毒所等10余家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在黔西县政务服务网“五清单二平台一张网”的“负面曝光平台”栏目开设“食品药品质量”“诚信问题”等6个负面问题曝光栏目,定期曝光负面典型。

  ——“专、兼”结合。2016年以来,黔西县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2次,专题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该县编委明确10名编制用于解决新成立的法律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问题,并调配相关单位公职律师到中心工作。乡镇(街道)、部门全部聘用法律顾问,各乡镇(街道)均明确1名法治副乡镇长(主任),各级各学校均配齐法治副校长,全县共4000余人兼职参与法律服务。

  ——“讲、习”互动。该县出台《黔西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值守制度》,由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律师、正式公证员、资深调解员及对口业务骨干担任窗口值班人员,确保群众享受到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新时代农(市)民讲习所”“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和“七五”普法为抓手,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宣讲、培训等活动70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播放法治宣传短片150余次,受众人员60余万人次;建成“法治学校”2个、“法治一条街”5条、法治文化长廊25个、法治文化广场20个、法治文化墙2万平方米、县级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3个(省级5个);组建农村文艺宣传队305支,创作编排法律知识类文艺节目300余个;在《黔西报》、黔西电视台、黔西政府网、黔西宣传网站等开设法治专题专栏,刊登刊播宣传标语及新闻报道3000余条(次);通过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发送普法短信10万余条。

优势互补,有机统一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民生见实效

  黔西县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线上平台和线下平台的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及时有效地满足了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法律服务“三保障”成效明显。

  ——保障法治惠民。该县加强对民间纠纷信访问题的调解引导,对符合条件的合理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2016年以来,提供法律援助720件,办理司法救助2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9.5万元,为群众办结公证事项1107件;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基本信息,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档案台账,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发放电话手表8533个;创新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违法及轻微犯罪行为青少年、精神病人、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有效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加强乡、村巡逻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城区社会治安防控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城市社区“有形网格,有形管理”,推行农村社区“无形网格,有形管理”网格化管理模式。

  ——保障调解效率。该县政府每年设立100万元人民调解奖励基金,对“十佳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先进个案进行表彰奖励,全面保障各方参与调解的速度不降、力度不减;推进法律服务社会化进程,引导社会资本于今年7月成立黔西县胜援交通事故服务中心,承办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和协助当事人索赔101起,涉案金额600余万元,成功为受害人索赔16起150余万元,为精准扶贫户免费服务7件,让贫困的事故受伤人员8人从死亡线上得到拯救。

  ——保障法律威严。该县强化法治在预防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对依法调处的矛盾纠纷结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对诉求不合理合法的缠访、闹访人,经劝阻、批评或教育无效,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2017年来,共依法行政拘留缠访闹访的涉事人员23起52人次,打击“两争”(争当贫困户、争要扶贫政策)的典型人员8起11人。

  在创新“543”工作模式的同时,该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亮点和经验。如:该县政府法制办抢抓国务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的机遇,整合全县66个试点单位,专项研发了由“权力运行库”“执法部门库”“执法人员库”“案件办理库”四个一级模块组成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综合系统;在全县推行乡镇行政管理大部制改革,将原有的“七站八所”优化整合为“三办三中心”,实现了整合资源、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独立开发“黔西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行“五清单二平台一张网”建设,建立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重点工作落实清单、财政资金使用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负面曝光平台和民生在线平台,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该县公安局加强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通过扁平化指挥和“点对点”可视化调度,达到“接警快、调警快、出警快、现场处置快”,城区出警可在2至3分钟内到达,大大增强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该县法院加强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不断解决执行难题;该县第十六中学加强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了抓、抓了放、放了又犯”的恶性循环;谷里镇综治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优质高效服务,把综治中心建设成为社会矛盾的“化解器”、沟通群众的“连心桥”;大关镇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思维,自主研发“人地房管理系统”和“智慧门牌”,让互联网多跑腿、老百姓少跑路,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形成“阳光政务,全民监督”的良好格局。大关镇文明社区民生监督员罗昌友通过扫描二维码对村务实施监督的有效做法,得到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慕德贵等领导的批示;杜鹃街道大兴社区实施“四个三”创建行动,将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被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司法厅授予“贵州省十佳法治文化阵地”称号,并作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上报司法部、民政部表彰。(朱军马超 记者 黄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