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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8月10日,湖南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在会上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改革整体效能切实提升。



2017年8月10日湖南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会议现场

下一步,湖南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有哪些举措呢?

员额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石。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员额制,让办案多、质量高、效果好的人员入额,让入额的多办案、办好案。严格执行入额者到一线办案要求,对入额的综合部门工作人员,要免去原有职务,调整到一线办案岗位;对未入额的原有法官检察官,要转为助理协助员额法官检察官办案。要科学配置员额,坚持员额比例向基层、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地区、向办案量多的一线部门倾斜。要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建立办案绩效定期考核制度,不达标的及时退出员额。要建立常态化员额增补机制,及时让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助理补充进员额队伍。

对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入额后办案有些什么要求?怎么监督、考核?会议指出,入额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办案数量要求,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杜绝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只办简单案。要完善院领导办案情况由上级院考核、部门领导办案情况由本院考核的机制,探索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网上公示制度,形成以办案为荣的职业精神,促使法官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

落实司法责任制,既要确立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又要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实行司法责任制不是不要监管,而是对监管内容、方法要作改革,从微观的个案审判、文书签发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流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转变”。黄关春说。要完善院庭长管理监督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明确什么必须管、什么不能管、具体怎么管,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错案的依法追究责任。要根据不同地方法官检察官队伍实际,有序确定放权事项、步骤和期限,避免放权过急过快影响办案质量。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对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对办案流程自动监管,实现自动预警、智能监管、实时监控和精准监管,确保科学放权和有序监管相统一。

健全落实职业保障政策,事关广大司法人员切身利益,事关办案积极性和责任心。怎样落实?要加快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尽快明确法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层级,抓紧启动员额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择优选升等工作,确保工资制度和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尽快全面落地。

为了给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重要支撑,会议还指出,要抓紧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管理后,要坚持市、县党委及政法委对法院检察院思想、政治领导不动摇,确保党管政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