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一案一辨”打造刑检品牌
为了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今年以来,韩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紧盯刑事司法发展趋势,试点运行“一案一辨”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能,提高刑事案件审查工作质量,积极打造刑检工作品牌。
记者从韩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了解到,认罪认罚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后,检察机关主导刑事诉讼的作用显现出来,庭前审查成为刑事诉讼的关键环节,刑检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案件裁决结果。第二检察部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总结论证刑事案件审查新方法,并将控辩对抗植入案件审查工作中,最终确立“一案一辨”机制,即:承办人审查完毕后,先提交部门员额检察官论证会进行辨析、把脉、会诊,再由承办人依据团队专家讨论意见进行结案处理。
“一案一辨”机制分为“诉、问、学、辨、总”五个步骤。“诉”即承办人作为控方,向参加论证会的员额检察官陈述案情,提出需要辨析的重点、难点问题,阐明观点及法律依据;“问”即其他员额检察官以辩方身份,结合案件向承办人轮流、交叉发问,阐明观点,并由会议主持人提炼分歧重点、争议焦点;“学”即会议主持人结合分歧重点、争议焦点,组织多内容、多层次、针对性强的学习探讨,形成统一认识;“辨”即控辩双方结合各自观点,围绕罪轻与罪重、量刑情节等展开理论性辨析;“总”即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对比案件个性特征进行总结,拟定专家意见,提供给承办人作为参考。
据悉,韩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通过推行“一案一辨”机制,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充分发挥了检察官办案团队业务优势互补功效,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官办案能力,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环比有较大幅度提升。(记者张建锋 通讯员秦钢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