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司法局大寨司法所:“四联”机制保稳定 践行宗旨暖民心
在杨陵区大寨街道办杜寨村,村民杜某某在大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决定将家中蜜蜂进行搬离,杜某某与邻居之间的矛盾纠纷最终化解。
原来,前段时间,大寨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杜寨村进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时发现,村民杜某某的亲戚将大量蜜蜂寄养在杜某某家中,杜某某遂在家中放蜂,引发了周围邻居强烈不满,同时也对周围村民构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村委会干部多次上门劝说无果。
随后,大寨司法所与大寨派出所取得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民警、调解员共同对杜某某进行了耐心劝说,并对杜某某关于《养蜂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例进行了解读,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行政建议。
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杜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愿与村委会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将蜜蜂搬离,本次调解最终取得了圆满成功。
这只是大寨司法所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一个案例,在杨陵区大寨街道办,像这样得到成功有效调解的案例还有很多。
近年来,在杨陵区司法局的领导和大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大寨司法所按照全省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创建全省“六好”司法所,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全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大寨街办平安杨陵、法治杨陵建设作出了贡献。
大寨司法所先后积极开展“四联”工作,即:运用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联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对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联合开展警示教育;对安置帮教对象联合开展走访回访;围绕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和公共法律服务。
同时,司法所还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周排查、月汇总、季通报”机制,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了“两类”人员管理联合走访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刑释解矫“两类”人员的教育管理,联合派出所定期开展走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全面了解其工作、生活等情况,对有违法犯罪苗头的进行重点监管。值得一提的是,在春节、“两会”、十四运、农高会重要节点,大寨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走访,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安全稳定。
此外,为全力服务人民群众,大寨司法所还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机制,通过整合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资源,建成“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社会协同”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普惠百姓,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