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积极向好的良好态势,商洛市委政法委会同市级政法部门制定《全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措施》,依法为全市复工复产企业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日前,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积极向好的良好态势,商洛市委政法委会同市级政法部门制定《全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措施》,依法为全市复工复产企业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3月3日,市委政法委结合全市政法工作实际,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措施》,全力为复工复产企业保驾护航。《措施》以相关法律和基本政策为依据,重点从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执法监督、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以及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0项具体工作措施,体现了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和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为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沿着法治轨道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