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深化“平安商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启动“平安商洛”系列创建活动。该市围绕“十三五”平安建设任务,以开展“985”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深化各区域、各行业平安创建,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
近日,商洛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深化“平安商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启动“平安商洛”系列创建活动。该市围绕“十三五”平安建设任务,以开展“985”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深化各区域、各行业平安创建,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全市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加快追赶超越、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高标准,确立平安创建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对综治及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商洛市将围绕创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的目标,通过三年(2018-2020年)集中创建活动,创建打造示范平安县(区)、平安镇(办)、平安村(社区)等平安品牌,着力深化校园、医院、旅游景区、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工商企业等平安领域,力争创建覆盖率达到100%,年度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努力实现全市公众安全感、平安创建知晓率、政法队伍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抓基础,设立“985”创建载体。围绕“平安商洛”创建突出基层、全域覆盖要求,创新设立了“985”平安创建载体,通过条块结合、活动串联的方式推动全市平安创建工作。“9”指的是唱响平安建设九个品牌,以区域为创建主体,按照“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的原则,全区域开展平安县(区)、平安镇(办)、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小区(楼院)、平安街道、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和优秀治安中心户长(网格员)、优秀平安志愿者(红袖章)评选活动;“8”指的是深化平安建设“八大领域”,以行业系统为创建主体,按照“自下而上、分类创建”的原则,在校园、医院、旅游景区、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工商企业、重点项目、金融行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5”指的是实施平安创建“五大行动”,在全市重点开展“严打整治·共建平安”“深化平安创建·助力脱贫攻坚”“金秋进万家·入户送平安”等五大平安创建行动,强化正面宣传,全力提升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水平。
三是强宣传,营造平安建设氛围。坚持一手抓创建、一手抓宣传,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大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立足职能,各显神通,通过制作大型固定公益广告牌,在《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商洛广播电台和各行业网站等媒体开设平安专栏,在城市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设置或刊播平安标语广告,在中心城镇、社区打造特色平安长廊、平安文化墙等各种载体和方式,整合宣传资源,打造宣传平台,推出宣传典型,全区域、全行业、全时段开展好平安创建主题宣传。
四是建机制,匝实各级工作责任。把“平安商洛”创建活动是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重点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整合部门资源、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以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创,合力推进的局面。要求各县(区)和市级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迅速部署,及时启动相关创建工作;市委将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统一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将综治及“平安商洛”创建活动纳入视察、调研内容,提高“两代表一委员”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市综治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汇报,并定期通报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组织人事、综治部门加强对平安创建活动的督查、暗访,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督办等手段推动工作。对平安创建工作不力,导致平安建设“两率一度”指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且排名靠后的县(区)、镇(办)及相关部门,将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进行扣分,并按综治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商洛市委政法委基层科 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