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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商洛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年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罪百日执行专项行动。

新闻发布会现场

陕西法院网讯 2018年1月10日,商洛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年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罪百日执行专项行动。

商洛中院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罪百日执行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1月10日至1月20日为集中学习阶段,这一阶段对《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集中学习,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2018年1月21日至4月20日为专项行动集中开展阶段,重点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十二种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坚持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原则,选择一批典型案件,从快判处,起到震慑老赖的作用;2018年4月11日至4月2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全市两级法院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市、县两级法院开展专项行动的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发布会上,商洛中院执行局长陈浩明从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建立完善信用惩戒机制以及建立司法救助制度和失信人名单制度等方面介绍了近两年来商洛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开展情况。

陈浩明局长强调,全市两级法院将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拒执罪百日执行专项行动,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十二种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在坚持公诉为主的同时,积极做好拒执罪自诉案件的审理。对于申请执行人提出控告或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在30日内,既不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不作出书面结论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符合自诉案件审理规定的,必须立案审理。

商洛中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各界发出呼吁。解决执行难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参与,没有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仅靠单打独斗难以取得成效。新闻发布会后,各县区法院将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份名单公布后,30日内仍不悔改逃避法院执行构成犯罪的,将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用最强硬的铁手腕、最强大的法律手段,让那些不履行法院判决、藐视司法权威的“老赖”受到最严厉的法律制裁,从而提高执行效率,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希望社会各界能携起手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扭转诚信缺失的恶风陋习,最大限度的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那些诚信缺失、不讲信誉的“老赖”寸步难行,无处藏身,促使其自觉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为建设创新幸福美丽商洛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