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保护力度,今年以来,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按照依法平等保护、宽严相济等政策原则,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标定位,高位推动落实。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大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企业的根本之策和关键环节,成立“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各业务部门深度参与。按照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要求,制定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每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细化分解相关任务,以“四大检察”协同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纵深发展。
深耕主业,提升服务质效。坚持边落实边创新、边推进边发展原则,加强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通过及时介入涉企案件侦查活动,力求与侦查机关共同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避免以刑事手段处理民事、经济纠纷。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对在办的涉企犯罪、经济类犯罪案件共同讨论研判,避免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民事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综合考虑案件事实、认罪认罚等情况,适时向企业进行普法宣讲,全力打造“检察护企”洛南样本。
主动作为,访企问计问需。在前期“检察干警进企业”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动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精准问计问需,听取企业经营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涉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民营企业法治困惑,努力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检察产品。
源头治理,助企安全生产。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护航企业安全生产。创新实施“预防、办案、监督”全链条检察服务模式,实现检察履职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从治“已病”向治“未病”的延伸。积极向企业宣讲“八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案例、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和整改措施,切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护墙”。
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企业发展持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检察履职助力企业行稳致远。(贾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