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懈的执行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们的工资总算拿回来了!”2023年12月13日,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法院正在举行涉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拿到工资的67名农民工,纷纷向案件承办法官汪东表达感激之情。
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某某在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公司拖欠了王某某等67名农民工工资共110万余元。王某某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投诉。2017年1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有工人工资。但刘某某以在外筹资为由,拒不支付。2018年2月,县检察院指控刘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汪东联合检察、劳动等部门,多次向刘某某释法说理,督促其支付欠薪。慑于法律威严,刘某某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但因公司效益不好,一次性拿不出全部资金,遂多方筹措了35万元,支付了部分拖欠的劳务费,并保证会积极筹钱兑付剩余工资。
眼看案件裁判期限日益临近,汪东却犯了难。刘某某在有关部门下达责令支付劳动报酬的决定后,仍然逃避法定责任,主观恶意明显,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汪东认为,如果对刘某某判处实刑,固然能够严厉打击犯罪,可尚有70余万元农民工劳务费还待刘某某出面筹措,只有让被告人有机会悔过自新,履行付薪义务,才能更好保障劳动者权益。
于是,汪东转变裁判思路,及时召集王某某等人召开座谈会,安抚大家情绪,征求他们的意见。60多名务工人员一致表示,他们的诉求很简单,即顺利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只要被执行人能把钱还上,我们同意对他从轻处罚,判处缓刑。”会议室里,大家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2018年5月,山阳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案结后,在汪东的督促下,刘某某多方筹钱兑付了部分工资,因公司效益不佳、外债较多等原因,下欠50余万元一直未能支付。
2023年以来,汪东四处奔波、多方协调、查询线索,得知某开发商租赁了涉案公司土地,准备用来扩建厂房,但由于涉案公司欠付67名农民工部分工资,无法满足诉求的工人几度阻挠开发商施工,致使租赁土地被闲置。汪东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2023年12月初,在汪东的调解处理下,农民工工资终于有了着落。某开发商同意先行垫付资金50余万元,用以清结67名农民工的剩余劳务费,后期再从公司租赁费中扣减。如此,不仅农民工拿到了工资,能够安心过年,而且保证了厂房的顺利施工。
至此,这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在汪东的执着“追讨”下,在各方的联动配合下,得以全部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