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账的28万余元工资

“工资到账了,感谢你们为我们的事情奔波劳累!” 8月9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19件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全部达成诉前调解,20余名务工人员拿到了28万余元的劳动报酬。当事人赵某某第一时间给承办检察官拨打了电话,代表工友们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2年7月,某建筑公司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某劳务公司。赵某某等务工人员受雇于某劳务公司,分别在工程施工中从事木工、粉刷等工作。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与赵某某等务工人员核对了工作量,并约定了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到期后,劳务公司以建筑公司没完成结算为由,一直未支付劳动报酬。赵某某等务工人员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向镇安县人社部门求助。

镇安县人社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后,督促建筑公司先行清偿赵某某等务工人员劳动报酬。但是,建筑公司和劳务公司就如何支付赵某某等务工人员工资、何时支付等问题迟迟未协商出结果。为保障赵某某等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人社部门依据《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将线索移交给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赵某某等务工人员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一边向赵某某等务工人员释法明理,另一边督促劳务公司尽快履行劳动报酬支付义务,并建议建筑公司尽快拿出解决方案。根据赵某某等务工人员的申请,承办检察官重新核对了他们的劳动报酬数额,并调取了建筑公司和劳务公司的工程分包合同,核算了务工人员劳动报酬欠款和工程欠款的差额,充分听取了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的意见。

8月7日,在综合研判分析后,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案件移送法院后,承办检察官及时与法院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通过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建筑公司同意先行向赵某某等务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8月9日,赵某某等务工人员与劳务公司、建筑公司达成诉前调解协议,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向特殊群体提供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我们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全力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利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既注重提升办案质效,又兼顾化解社会矛盾,因案施策,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成传东说。

(左可梅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