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以“党旗红”领航“检察蓝”——丹凤县检察院高质量发展纪实

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0件36人,起诉70件104人;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件5人,起诉6件7人;批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件8人,起诉9件16人……这组数据的背后,是2022年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履职尽责、守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的坚定决心。

2022年,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先后获得全市平安单位等6项集体荣誉,14名个人获省、市级表彰。在今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丹凤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筑牢思想防线

打造检察铁军

如何打造一支让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交出了答卷。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重大问题、重大事项12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党旗红”领航“检察蓝”,采取“承诺+积分+办实事”机制,让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融相促。该院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检务督察,真正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维护群众利益

践行司法为民

“为民办实事”是检验成效的试金石。

2022年11月21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棣花镇某诊所销售假药。针对发现的问题,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县域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收到检察建议后,丹凤县市场监管局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进行了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022年,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等问题,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至“八号检察建议”,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帮助特殊群体纾难解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元。该院依法办理危害国家重点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14件2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6件6人,起诉9件9人,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2件3人,不起诉3件4人。此外,该院在县第一小学、第五小学、峦庄中学等学校,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校园食品安全法治报告会等活动11次,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

守护安定和谐

擦亮“检察蓝”

2022年,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制定《2022年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一县五区”建设实施方案》,细化4个方面11项具体落实措施,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5件5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法经营。该院通过走访涉案企业、举行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为10余家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60余次。

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中,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8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5件,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该院常态化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采取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方式,做好释法说理等工作,办理行政争议案件4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2023年,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凝心聚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高锋说。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