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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创新双“126”机制

2月21日,记者从商洛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22年商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点评法治工作的双“126”机制实施以来,市一级点出县(区)共性问题4条、个性问题16条,点出市级部门个性问题148条,执法单位共性问题3条、非执法单位共性问题2条。

2022年以来,商洛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连续三年开展市委书记和各级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开展了市长和县(区)、镇(办)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了扛牢“第一责任”、突出“两个重点”、落实“六个规范”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点评法治工作的双“126”机制。

2022年以来,商洛市把点准问题、点实措施作为点评重点,紧扣各级党委法治工作和政府法治建设两个层面,把党委书记点评内容细化为8项具体指标、法治政府建设点评内容细化为9项具体指标,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行业,逐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要求,确保主动剖析、主动认领、主动整改。针对问题,商洛市坚持共性问题市级层面定措施出政策,个性问题一对一定措施提要求,行业部门条块结合定措施抓整改。

2022年以来,商洛市先后出台相关制度机制,从内容、流程、督导等六个方面对点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找准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症结,强化第一责任落实和整改效果督导,确保点评问题和整改落到实处。

(曹文宏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