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日前,安康中院印发《2018年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市中级法院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收集整理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进行分配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日前,安康中院印发《2018年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市中级法院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收集整理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进行分配落实。

《方案》指出,要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把整改落实成效体现到促进审判工作不断进步、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上,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的期盼。

《方案》要求,要明确办理部门的责任和措施。每一项意见建议都要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相关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扎实整改。各办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弄清问题发生的根源、本质和来龙去脉,摸清现状,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要坚持以“取得实效”和“代表、委员满意”为标准,依法、依规、依政策进行办理,认真、及时完成办理任务,以整改落实成效取信于民。要以精准措施抓整改,对立即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明确具体办理时限、限时解决。

《方案》强调,要强化办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年终进行集中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各承办部门办理进度和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重点意见建议实行挂牌督办,对不重视办理工作、办理质量差、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并运用到年底考核结果中。办公室、监察室要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的联系和沟通,共同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文/马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