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安康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主持学习会。
2月5日上午,安康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主持学习会。
会上,市院政治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开幕会上所做报告中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部分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市院监察部组织学习了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随后,市院检察综合业务部副部长曹向阳、检务保障部副部长吕红波、诉讼监督部副部长闵小静围绕学习十九大报告的第十三部分,交流了心得体会,并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际谈了下步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在全面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基础上,对新时代党的建设给出了新定位、新思路、新标准,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党的建设的新要求,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紧紧围绕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动适应“奋力追赶超越、实现绿色崛起”新形势,努力为我市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必须严格遵守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在检察机关公务活动中全面禁止饮酒。两级检察机关监察机构要紧盯关键节点,抓日常、经常抓,强化修改后《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饮酒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及时报告,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检纪处分,尤其对领导干部发生的违规违纪饮酒行为要从严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各部室负责人参加此次学习。(张晓峰 郝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