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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院加强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 用心用情呵护“少年的你”

又是一年开学季,司法护学始终在路上。9月1日下午,安康中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关于开展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行动的实施意见》,这是该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少年法庭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新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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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上,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康波围绕该《实施意见》指导思想、行动内容、工作要求,介绍了专业化建设行动的四个特点。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艳丽,市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三庭暨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海明玉对媒体关注的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延伸少年审判职能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市政府新闻办李彬鹏主持发布会。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权益的司法保护。

《实施意见》从开展少年法庭工作归口管理;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犯罪感化帮教和被害人救助抚慰机制共四个方面明确了开展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行动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将少年法庭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新时代少年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谋划和推进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优化少年法庭工作考核机制,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司法建议、法治教育等纳入绩效考核和办案任务折算范围,建立符合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少年法庭工作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明确少年法庭工作专兼职人员,组织开展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审判、社会延伸和法治教育等能力。

(马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