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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清四乱 修复母亲河”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汉江、嘉陵江流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效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取得良好成效。

“携手清四乱 修复母亲河”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汉江、嘉陵江流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效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专项活动提供组织保障。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河湖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市检察院加强与市河长办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制定《“携手清四乱 修复母亲河”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和责任,强化工作联系,形成了河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合力。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间题。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市河长办的协作配合,共同对汉中辖区内的河流、水库、泄洪河道逐一进行排査,对排查出的166个“四乱”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帐,实行挂牌销号,确保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均能得到整改。

三是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坚持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结合、监督不越位原则,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逐一调査核实后,依据检察监督职责向相关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通过“回头看”形式,强化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境内“四乱”问题彻底解决。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活动氛围。广泛利用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等平台,重点对相关法律法规、“四乱”表现形式以及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同时充分发挥12309举报功能,鼓励群众提供相关公益诉讼线索,为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共同预防、共同治理、共同监督的良好格局

2019年2月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案件线索129件,立案9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3件,行政机关已回复整改33件。通过办理案件,共清理污染水域面积约1.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约2公里,清理河道内及沿岸生活垃圾20吨,汉中境内“四乱”问题明显改观。(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贾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