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足无忧更幸福——汉中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障天然气供应充足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冬天取暖高峰时段燃气灶打不着火、夜间停气等问题,今年供暖季来临之前,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了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企业担责、行政履职、法律监督,重点对侵害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危害公共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城镇天然气供应。
针对全市天然气供应不足的原因,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梳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厘清了行政机关和燃气企业的责任。经查,燃气企业应当根据上年度用气基数和当年新增用户用气需求,测算本年度用气量,经发改委和城管局核准后与供气方签订用气合同,并保证具备年度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保证居民用气。发改委作为调控部门,负有对燃气企业上报的年度用气量进行调查、核准,以及跟踪检查燃气企业储气调峰能力等职责,对未依规履行储备调峰责任的燃气企业采取联合惩戒等措施。城市管理局作为天然气管理部门,具有对天然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的职责,对燃气企业不按规定配套储气、不足量供气等行为,负有查处、通报或吊销其经营许可、收回特许经营权的监管职责。
为了找准问题的症结从而进行有效精准监督,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实地摸排了天然气供应情况。经调查,汉中市主城区多个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居民均反映,每到冬季就会出现供气不足致使燃气灶打不着火、夜间12点以后停气致使供暖不能保证等问题。随后,干警对市发改委、城管局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汉中市发改委未对燃气企业预测估算的年度用气量进行实地调查,导致燃气企业每年购买的天然气不足,为供气不足埋下了源头隐患。市城管局对燃气企业供气不足的行为,没有依法依规履行查处、通报、吊销其经营许可、收回特许经营权等监管职责。干警还对燃气企业的储气能力、落实调峰责任及供气量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燃气企业与供气方签订用气合同后,即使购买的气量未能用完也要按合同足额支付款项,同时燃气企业每年预估年度用气量趋于保守估算,且在出现供气不足问题时不具备调峰能力,导致出现用户供气不足等问题。
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约谈了行政监管部门和燃气企业,分析了天然气供应的法律适用及其应当履行的职责,讲清了法律后果,要求市发改委、城管局高度重视民生保障责任,积极依法履职,尽快责令燃气企业足量供气;燃气企业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尽快采取措施满足供气需求。约谈后,行政机关责令燃气企业积极整改,保障了中心城区用户用气平稳。同时,根据调查的事实、问题原因及法律规定等,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委提交了完整、翔实的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领导肯定。
为了确保监督成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市政府成立了天然气保供专班,加快建设新的气源通道和应急气源储备库,确保今年冬季供气不出问题。同时,针对天然气公用管道存在腐蚀、生锈等安全隐患,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跟进监督,及时立案调查,向市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全市天然气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推动基本解决了天然气供应不足的问题,有力服务和保障了民生。
(贾会平 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