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4日,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临在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向各位代表庄重承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形成“办事不求人”的社会风气。
2020年4月14日,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临在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向各位代表庄重承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形成“办事不求人”的社会风气。健全重大政策综合影响评估制度,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化政务公开,强化“百姓问政”跟踪办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机制体制更加规范。2019年4月,组建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7月22日,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印发了《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则。组建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根据承担工作职能,开展了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任务专项督查,全面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确定的七个方面52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全市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更加明显。“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市级530项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审核备案事项全部划转至市审批局一厅式办理。按照“成熟一批、接收一批”的原则,于12月初列出第一批事项承接清单(涉及23个原审批职能部门158项政务服务事项)并正式办理了移交。72个市级部门和单位进驻市政务中心,设置249个办事窗口,基本实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从管理体制上解决了行政审批多头管、效率低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形成榆林市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共审核确认证明事项61项,保留50项,取消11项,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019年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根据《榆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14年起,榆林市委首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县区党建年度考核,考核分值由2015年的3%逐年提高到2019年的10%,并比照省上实行扣分制。
配合省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开展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领域执法专项检查和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工作,对照督察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存在的七个方面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2019年普法责任制落实和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全市开展了“法律九进”普法活动,定边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向中、省、市级媒体投送法治宣传稿件,法治宣传效果良好;每天在榆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榆林”微博和“榆林司法”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涉法知识30余篇,累计宣传中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政策、以案释法、疫情防控知识近3000余篇;组织全市165个单位的84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98.2%。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已建成7个全国、17个省级、45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9年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和公共法律法务更加高效。推进平台建设稳步。建成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84个,覆盖率92%;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2083个,覆盖率70%。升级改造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共受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咨询2192人次。全市1163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与2974个村(居)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7个,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14件,比去年增长24%,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18632件、司法鉴定案件5306 件。
2019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强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市县乡村4级人民调解网络,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室进驻市中院、高新区开展调解工作,榆阳区司法局强化个人品牌人民调解室建设,较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本年度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案件3572件,调解成功率达96.6%。(榆林市司法局 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