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榆林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暨扫黑除恶再动员部署会议。
6月11日,榆林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暨扫黑除恶再动员部署会议。
榆林市司法局局长米劲再次传达学习了中央督导组来陕督导动员会精神、省委专题会议精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扩大)、第六次会议精神等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度解析,对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二是要认真落实中、省、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三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督导组来陕提出的突出“三个聚焦三个求突破”要求,要以“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为抓手,找准定位、提出措施、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着力解决“五个问题”,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瑞宣读了《榆林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社区矫正用警方案》,就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及短板进行交流,要求充分利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19名监狱、戒毒民警的力量,再发动全市2697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再自查、再摸排活动。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对标找差,利用司法行政系统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决策部署的积极实践,是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改革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对于提高教育改造罪犯质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在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社区矫正用警工作中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保障服务,确保最大限度地用好警力。三是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用警工作模式,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积极贡献。
此次会议标志着榆林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提升,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新的力量。监狱戒毒系统民警延伸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运用丰富的管理、教育矫正罪犯的经验,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更加有效的监管教育,彰显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提高了群众安全感,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第一批、第二批选派民警及市司法局扫黑办、社区矫正科、市新航驿站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榆林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