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榆林市提出“13513”工作思路,全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今年以来,榆林市提出“1353”工作思路,全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1”即把握一个根本战略。牢牢把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这一根本战略。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强化社区服务管理职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3”即完成三个基本任务。一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传承深化“枫桥经验”,认真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等特定利益群体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劳资领域、医患领域、环保领域、征地拆迁领域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组织开展进京重复非访集中化解活动,落实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促进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二是有效防范公共安全风险。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危爆物品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整治制贩吸毒、“两抢一盗”、涉黄涉赌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网络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新型网络犯罪,严格落实寄递物流“三个100%"制度,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公交、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的发生。三是提升综治智能化水平。依托全省大数据项目“秦云工程”,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力度;加快乡镇、城镇社区综治视联网建设,2018年底完成部分试点乡镇、社区视联网建设。
“5”即完成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以10类黑恶势力为重点,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集中开展矛盾隐患尤其是宗族、村霸等黑恶势力摸排,出重拳、下重手,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这项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二是推进特殊人群收治场所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由综治牵头,公安、卫计部门具体负责特殊人群收治场所建设,确保在5月1日前,收治场所一期建成并开展收治。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攻坚行动,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继续推进安置帮教基地、新航驿站、强制戒毒场所建设,坚决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三是推进“十个没有”平安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组织开展“深化平安建设,实现十个没有”系列创建活动,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行业领域和乡镇、村(社区)制定“十个没有”具体标准,综治部门对发生重大问题或不符合创建标准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四是推进综治维稳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参照省、市《关于推进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标准委出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结合实际,切实做好综治维稳中心的立项、选址、资金、编制等方面工作,确保年底完成综治维稳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五是推进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1+6”工作方案,突出抓好扶贫领域矛盾化解、打击涉农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依法审理扶贫领域案件、法律服务六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六项机制”,推动助力脱贫攻坚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3”即强化三项工作职能。一是搞好公众安全感调查。认真组织开展全市乡镇公众安全感调查,市综治办对省、市调查的后进县市区、乡镇(办事处)进行包抓联系和重点管理,县市区综治办对本县市区的后进乡镇(办事处)进行包抓联系和重点管理,确保退出后进位次。二是强化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综治部门要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榆林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细则》所列职责的,严格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综治鉴定,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要进行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推动综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供保证。三是推出一批创新举措。瞄准全国、全省先进,打造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典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综治工作人员到沿海发达城市实地考察学习,推出一批拿的出、叫得响的工作典型。市综治办要将调查研究出成果、典型培育出亮点作为县市区综治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群策群力推动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