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清涧检察院 打造“清”心益彩检察文化品牌
榆林市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以黄河保护法的施行为契机,按照陕西省检察院开展黄河保护“六个一”工作要求,着力打造“‘清’心益彩”检察文化品牌。
“清”心,意为清涧检察始终不忘“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之初心;“益彩”,指助益、公益诉讼。“‘清’心益彩”表达清涧检察将倾心助力黄土高原黄河流域人文古迹、生态民生大放异彩,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格局。
李家崖城址距今已有3000年,2006年被核定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受自然、人为等多重因素影响,该遗址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清涧县检察院实地勘查,调取资料,梳理出遗址基本情况及保护监管方面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并向县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目前,该县文旅局保护的可行性报告,助力文旅资源整合。
按照省市两级院“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的部署,清涧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宝军带领干警走进高杰村,在查看烈士白明善故居后,该院向县文旅局提出修缮建议。目前,该故居已修缮完毕,室内陈列设施得到妥善保护。该院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辛关村毛泽东同志东渡黄河渡口、王家河红军东渡黄河渡口旧址等诸多不可移动文物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清涧县检察院在开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中发现,黄河流域禁养区内的一养殖场未按要求拆除,粪污废水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经多次实地调查取证,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目前,该养殖场已关停退养,改造为仓储仓库,旧场新用为村集体、村民节约了新建投资成本。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清涧检察人始终发扬黄河自强不息的精神,倾力打造“‘清’心益彩”检察文化品牌,努力绘就黄河流域清涧段高质量发展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