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法院健全大格局破解执行难 聚焦司法为民 深耕执源治理
近年来,榆林市两级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前移执行端口,主动延伸职能,聚焦执源治理工作的难点、堵点,不断深化机制创新,通过建立健全“立审执一体化”“执前督促+和解”等机制,着力构建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前置程序,提高效率
“执行工作虽然处在诉讼流程的末端,但诉讼流程前端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影响着执行效果。”3月18日,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郝生华接受采访时说。
为了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榆林法院坚持将执行不能风险前置到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在立案阶段,榆林法院主动向当事人作出财产保全提示,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对被告相关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做到立案与保全同步进行。在审判阶段,该院将执行通知书内容直接嵌入法律文书,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也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和解,推动实现“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
在执行阶段,榆林法院创新设立执前督促窗口,成立执前和解工作室,采取“一个工作室、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执行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律师”的“五个一”团队模式,在执行立案前对有和解意愿、有履行意愿、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努力在执前促成和解。
2023年,榆林法院执行立案同比下降17.77%,通过执前督促使977案1432人自动和解,执行到位8733.99万元。
出招减负,群众满意
确认收款、填写执毕声明、申请撤回执行……2023年9月,张女士在府谷法院执行局“走完”撤案流程。至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在执前得以妥善化解。
张女士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当事人。因案情比较简单,府谷法院执前和解工作室在受理案件当天就联系了被申请人王某,告知其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三天后,王某主动支付了抚养费。
府谷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军算了“一笔账”:“执前督促相当于给了被申请人一次主动履行的机会,只要在立案前履行完毕,不仅不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个人征信也不会受到影响,还省了执行费用。对于申请人而言,能够快速解决问题、兑现权益,法院则节约了司法成本。”
刘某某和苏某某是一起涉及1300万元保证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历时一年多,双方之间的纠纷始终难以调停。于是,刘某某向府谷法院执行局执前督促和解团队申请介入调解。经过团队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苏某某主动偿还了债务。“对申请执行人而言,选择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此事,既无需花费钱财,执行速度又快,可谓是一举多得。”办案法官韩继伟说。
行动提速,服务提质
“感谢榆阳法院开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为公司主动履行义务提供了证明。”2023年1月,被执行人某建设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履行完法定义务后感谢道。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某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履行了法定义务。鉴于此,榆阳法院依法向该公司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
近年来,榆林法院协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征信“正负”双向激励机制,向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正向激励,发送《信用修复证明》。目前,全市法院已帮助23家轻微失信企业、221名个人进行信用修复,推动108件案件和解。对于逃避执行行为,榆林法院定期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全市法院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11人次,集中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149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5件,形成“奖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大格局。
此外,榆林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执”的意识扎实办好每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2023年6月,朱某某等19名务工人员领到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后,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帮我们追回了被拖欠了1年的工资。”
2022年,朱某某等19名务工人员先后入职府谷县某公司。在劳动过程中,朱某某等19名务工人员与公司发生劳务纠纷,仲裁机构裁决某公司给付朱某某等人劳动报酬共计17万余元。裁决生效后,因某公司怠于履行法定义务,朱某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及时梳理了案情,向某公司相关负责人释法明理,阐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涉案款项。
榆林法院还不断拓展诉源治理成果,主动联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银行金融机构等推动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了基层治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此外,为推动解决执行难向“多元协同”转变,榆林法院与陕甘宁蒙晋黄河“几”字湾沿线12个法院签订了跨区域执行协议,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题。(通讯员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