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四位一体”发力 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黄河榆林段集纳了黄土地上的千百条涓涓细流,寄托着榆林厚重浓郁的人文情怀,保护黄河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近年来,榆林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勇担使命、奋发作为,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四位一体”守护大河安澜、推动流域发展。
立法守护 树牢流域治理“风向标”
今年4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正式实施,榆林市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黄河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无定河是黄河著名的一级支流,流域面积3万多平方公里,几乎贯穿了整个榆林大地,榆林市于2019年制定《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从产业布局、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对无定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进行规制,设立了煤油气开采以及盐化工方面的水污染防治规定。
执法助力 下好协作联动“一盘棋”
榆林市以“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制定《关于开展依法严打盗采砂石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榆林市保护古生物化石打击偷挖滥采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了检查督导小组,分批次、分阶段重点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联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2023年3月,榆林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河长办联合开展贯穿6个县区、行程400余公里的黄河联合巡河活动,紧盯黄河“四乱”问题,充分发挥“三长”合力。建立司法审判、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榆林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共建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
司法保障 打造环保基地“示范田”
榆林市积极打造生态治理司法保护基地,佳县法院设立黄河流域佳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的联动机制;府谷法院规划修建1万余亩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司法修复基地,规划面积居全省首位,现已建成3000余亩。针对非法取水计量、取用地下水、未开展水质监测等问题,榆林市检察机关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科学规划部署水资源保护工作,统筹能源开采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
普法动员 高扬护水节水“主旋律”
榆林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部门的普法责任,全方位、多角度、更广泛地动员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主流新闻媒体阵地、“惠民利企”活动、“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节点,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和宣传爱河、护河、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等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水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