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矿山披“绿衣”
神木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地处黄河“几”字湾、黄土高原腹地,生态资源保护责任重大。
近年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动煤矿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按照“损害担责”原则,全面加强矿山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助力煤矿企业探索“绿色矿山”建设之路,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打造了黄土高原矿山生态修复样板,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对黄河中游地区、黄土高原腹地水土保持贡献了力量。
9月17日,陕西检察机关公布了8起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神木市大保当镇地处毛乌素沙地向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属于风沙草滩区,生态环境脆弱。陕西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在大保当镇露天开采原煤后,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3000亩采空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部分排土场地表裸露、坡面未植树种草,致使1000多米长的排土场边坡出现雨水侵蚀现象,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2021年9月,省检察院向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交办该案线索。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后,通过勘察现场、询问证人、走访神木市清水工业园区、调取行政机关执法卷宗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同年10月9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水利、自然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到煤矿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各方意见,共同研究治理措施。
2021年10月13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向水利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煤炭公司露天煤矿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依法进行监管。水利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责令煤炭公司对煤矿采空区水土流失问题进行限期治理。10月下旬,煤炭公司结合矿山地质地貌及黄土高原气候特征,制定了翔实的治理修复方案,并对煤矿采空区排土场的裸露土壤进行遮盖。
2021年11月,水利部门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称煤炭公司制定了煤矿整改方案和水土保持措施,并将持续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并与省人民检察院、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多次赴现场查看,和行政机关、煤炭公司进行座谈。
2022年3月,煤炭公司在治理区修筑了蓄水池、排水沟、挡墙等,对地表进行了绿化,种植乔木2万余株、灌木170万余株,并铺设输水主管网6万余米、滴管管网26万余米,用于植被灌溉养护。煤炭公司综合运用治沙、种草、造林等方式,经过4个月的施工,治理土地面积2906亩,并在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后,因地制宜在治理区建造农业种植园、林果生态体验园、有机牧业科技示范园等园区,进一步促进矿山生态可持续发展。
(张震 徐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