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月15日,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获悉: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2016年至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榆林市公安局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是我省公安系统中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据了解,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榆林市公安局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制定了涵盖教育培训、处罚裁量、执法监督与过错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的执法制度;同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共举办各类型法律培训1031次,参训民警6.5万余人次。
同时,榆林市公安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工作和自身业务工作、执法活动统筹结合,依托微警务集群、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微博、微视频、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素养和守法意识。
(记者 李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