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大荔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荔检”出鞘 强化能动履职
2023年,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自觉将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强化检察能动履职,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办好群众来信,坚持“矛盾不上交”,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把“枫桥经验”坚持好、落实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双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检察履职向基层延伸,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
紧扣为民司法“便民点”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2021年10月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进驻大荔县综治中心,在综治中心派遣接访员,按照办理流程,通过“定时定岗、随时约岗、常驻在岗”多种工作模式,灵活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信访接待、举报受理、法律宣传等功能全面融入其中,积极打造信访接待、检察调解、法律服务、司法救助、心理疏导为一体的“一站式”联调共治格局。在及时处理管辖范围内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程序性查询、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及法律咨询等事项的同时,扎实做好和县委政法委的调解对接,促使“小纠纷”、“小矛盾”的有效化解 。进驻综治中心以来,共接待群众200余件次,按程序办结130余件,矛盾化解调处成功息诉17件,努力实现检察为民服务零距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在成功线下入驻综治中心后,借助网络和现代化设备,线下将检察服务平台延伸至乡镇综治中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邻权益争议等问题进行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通过早干预、早发现、早化解的方式使隐患矛盾就地解决;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未成年人和公益诉讼检察等线索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主动融入共建共享治理格局,促使矛盾及时有效化解。2023年,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80人次,接听电话96人次,接收来信21件。全部依程序规范办结或释法说理后化解息诉。撰写的《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驻县综治中心作用 助力基层矛盾化解》的经验材料被最高检刊发。
紧扣为民司法“着力点”
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为推动落实“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采取院领导包企业、包项目、解难题“双包一解”活动深入企业问诊寻需,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企业发展,着力打造公正的司法环境和高效的服务环境。积极履职,进一步规范12309服务中心“窗口”接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文明规范接待,坚决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在化解纠纷中坚持院领导值班接访、领导包案机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在主题活动中,以党建加业务的形式充分实践,提高办案质效;利用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三官一律”平安创建等活动,扎实开展“重心前移、检力下沉”走村进社区活动,宣讲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发放平安建设彩页、宣传反电诈,为群众答疑解惑,将检察服务更深入细致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努力解决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预防,促进社会和谐。
紧扣为民司法“出发点”
倾力相助扶危济困
检察为民办实事最有效的途径即是通过检察办案来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以驻村工作队为纽带,重点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多措并举,内外结合,针对本院正在办理的案件,安排专人主动作为,对可能需要救助的案件提前介入,及时发现救助线索;利用检察业务大数据,在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民事检察等办案领域搜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逐案排查,加大办案力度。根据案件需要,与司法、民政、教育、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调,以“司法救助+”模式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济相结合,构建司法救助工作合力。与县妇联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推进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今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5件,落实救助资金 19.8万元。司法救助案件数位于全市前列。
其中董某花等人司法救助案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竞赛第一名、入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入选检察机关与全国妇联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守正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思路,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载体,充分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把检察服务窗口前移,实现依法办案与诉源治理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谱写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