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公安局:“八有”工作法转作风促落实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登高望远、扛旗夺杯”工作目标,统筹整合资源,创新“八有”工作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锚定方向,确保工作有目标。制定并印发《全县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12个文件,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有方向、有步骤、有目标、有效果。
理清思路,确保安排有内容。制定周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后,于周例会统一安排部署,为各科所队开展工作提供依循,确保工作落地时不走样、不走形,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强化学习,确保思想有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学习,以“学而不及犹恐失之”的紧迫感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将政治忠诚融入骨髓,做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实拥护者。
真督实查,确保检查有反馈。督查专班坚持“五督五查”,即督责任查履职、督进度查推进、督难点查整改、督成效查落实、督作风查担当,既查人中事、又查事中人,持续跟踪督办,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再复核、再推进,确保检查有反馈,工作能闭环。
清单管理,确保问题有着落。对照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机关效能、基层减负、营商环境、民生领域等“四个专项治理”26项具体内容和要求,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评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集体和个人两张《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摆整改台账》,并对台账实行一周一更新,一周一反馈,解决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聚焦靶心,确保服务有温度。要求全体民辅警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强忠诚干净担当作风,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作风建设的评判标准,扎实开展共驻共建、志愿服务、常态化遍访等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奖惩明确,确保结果有考核。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办法,制定并印发《关于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的工作措施》,将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与民警选任考察、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挂钩,让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惩落到实处。
及时归纳,确保经验有总结。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要求各科所队撰写工作小结,统一上报县局作风办进行汇编,总结提炼形成工作总结,并不断改进下一步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梳理有效做法,形成工作亮点,为以后类似工作提供参考,有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