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闫某与当地某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纠纷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2019年12月13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闫某与当地某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纠纷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宏甫担任主持人,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六一参与听证。听证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行政机关上级单位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出席听证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王平、三级高级检察官陈俊到会指导。
听证会上,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围绕案件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的发表了意见。人民法院出席人员就裁判理由和结果进行了进一步释明。听证人员针对案件来龙去脉和相关事实,对争议双方进行了询问。
经过充分的评议后,听证员代表向双方当事人宣读了听证结果。张宏甫副检察长在总结发言后送上寄语:办案就是办涉案百姓的人生,执法司法机关除了公正严明执法司法,更要用真心实情传递执法司法温暖,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体现人文关怀;人生难免遇到困难和挫折,应该以宽容之心对待生活和工作。
此次公开听证,是铜川市检察机关贯彻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要求的体现,也是深入推进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立足铜川实际的具体探索,为全省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贡献铜川经验。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袁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