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铜川市“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正式启动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7月25日,铜川市“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正式启动,铜川两家法院主动承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尽锐出战、主动作为,努力为民营企业创造最贴心的司法服务、最高效的司法保障、最安全的法治环境,使法院工作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多元的服务举措防范法律风险。全市两级法院(含新区审判庭)以各院员额法官为基数,适当增加部分法官助理,由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与辖区民营企业结对联络,实行“一对一”定向服务。全市法院共组织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100人,对口联络100家民营企业。对相关企业开展“点对点”式的精准、精确、精心、精细司法服务,通过风险预警、合同指导、制度完善、诉前调解等层面主动服务,推进法律培训的定期化,法律宣传常态化、庭审观摩的规范化,巡回审判的便民化,积极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推动企业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用法维权,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
二是聚力执法办案,以过硬的办案质效化解涉企矛盾。全市法院将在涉企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打通“中梗阻”、杜绝“推拖绕”。对涉企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速审速裁,简化程序,减轻诉累,降低对民营企业商业信誉和经济权益的负面影响。慎用查封、保全、拘留等强制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调解衔接机制在解决涉企案件审理、执行中的作用,加强非诉调解工作,积极调动社会调解力量共同化解涉企纠纷。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提高效率”的工作理念,对涉企案件,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管、进行重点评查、强化对下指导,确保涉企案件审理中的“三效合一”。对于可能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民商事案件,抽调骨干法官组成合议庭,分管副院长要主动担任审判长,高质高效审理。对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发生的涉诉案件或涉案人数众多,矛盾突出尖锐的集团诉讼案件和群体性诉讼涉企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防止因处置不力而影响社会稳定和投资环境。
三是加强产权保护,以平等的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7月3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全方位强化产权司法保护。要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坚决防止将民商事纠纷定罪处理,减少刑罚手段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严厉惩处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能,精心审理涉融资纠纷、民营企业用工纠纷、涉民营企业创新权益、创新经营行为的案件。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功能,促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加强审查力度,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防止滥用诉权,推动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切实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通过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全面保护,让企业权利有保障、正义可预期、公平看得见,同步强化民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