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11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各支部按照机关党委的安排,先后开展了“党组织生活日”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4月10日-11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各支部按照机关党委的安排,先后开展了“党组织生活日”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传达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缴纳党费活动。市院各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日活动。
各支部通过领读学习的方式组织党员干警原原本本地学习了法律条文,并开展了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修改宪法符合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实践,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不仅在当代中国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国家政权建设发展史上也具有深远意义。各支部要求党员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两部法律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警的宪法意识、法律观念和职责意识,使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凝聚了强大动力。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安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