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切实提升户籍管理吸引人才、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铜川市公安局于4月1日推出11项户籍及身份证便民措施。
(通讯员 郑晓亮)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切实提升户籍管理吸引人才、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铜川市公安局于4月1日推出11项户籍及身份证便民措施。
一、年龄在50岁以下(含50岁)的居民,可凭高等技工证、大专以上学历或学历证明、本人身份证在本市落户。有产权房屋的落居民家庭户,无住房的可落集体户。
二、5岁(含5岁)以下儿童未登记户口的,可随父或母在本市落户;父母户口不在本市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市登记落户。
三、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无户口人员,可凭原户籍证明、注销证明、刑满释放证明、退伍证明、医学证明、过期户口迁移证明等,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登记户口;无以上证明的,提供自己身份及年龄信息,经调查确认属实,予以登记户口。
四、异地身份证除首次申领外,可凭驾驶证、护照、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本市办理异地身份证;无以上证明的,提供自己身份及年龄信息,经调查确认属实,予以登记办理
五、本市农村居民申请进城落户的,直接凭身份证、户口本到派出所迁移户口,城镇有自主产权住房的落居民家庭户,无住房的可落社区集体户。
六、非婚生子女未登记户口的,凭《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可随父随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市落户;事实收养的,收养人申请,经调查确定收养关系成立的直接报户。
七、省内户口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符合迁移条件的,到迁入地派出所一次性办结。
八、在分县局和派出所设立统一的服务接待窗口,受理行政审批和备案登记办理事项,内部审核审批办事流转程序由内部处理,受理窗口统一送达。
九、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凭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或技能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可在本市落户。
十、凡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二手住房的,凭有效房产证明、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户口登记。
十一、取消居住证办理时间限制,居住在本市的外地居民、本市农村居民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即可在当地派出所办理。